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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务员录用不得拒绝契合条件残疾人

作者:金陵晚报   来源:金陵晚报   阅读:1230   评论:0
内容摘要:近日,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了《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扶贫工作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明确到2015年,残疾人将基本实现病有所医、老有所养、住有所居、学有所教、困有所帮,残疾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要全部达到4000元以上。《意见》明确,今年省、市将逐步开展岗位预留试点工作,并...
  • 近日,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了《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失业扶贫任务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明白到2015年,残疾人将基本完成病有所医、老有所养、住有所居、学有所教、困有所帮,残疾人家庭年人均纯支出要全部到达4000元以上。

    《意见》明白,往年省、市将逐渐展开岗位预留试点任务,并逐渐扩展范围。特别是机关、集团、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要带头落实。除特殊岗位外,录聘单位不得设置歧视残疾人的录聘规范。残疾人契合公务员录用或事业单位招聘体检规范,具有正常实行职责的身体条件,有关单位不得拒绝录聘。

    用人单位新布置残疾人失业,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门央求享用社会保险补贴政策。

    对用人单位为所招录的残疾人员工交纳的养老、医疗、失业、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单位缴费局部给予全额补贴。

    对契合条件的残疾人从事集体运营或许灵敏失业的,依照团体交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不低于1/2、不高于2/3的社会保险补贴。

    此外,残疾人失业保证金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,补贴规范最高不超越外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支出的70%。

    契合小额担保管款发放条件的残疾人,可依照规则顺序向金融机构央求小额担保管款,小额存款额度普通最高为5万元,规模较大的可提高到10万元。央求小额担保管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,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。

    《意见》提出,对参与新型城乡社会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,中央人民政府为其局部或全额代缴最低规范的养老保险费。协助低支出残疾人参与新型乡村协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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